常德日報記者 楊力菲 近日,記者從武陵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獲悉,2025年武陵區(常德經開區、柳葉湖旅游度假區禁限放區由武陵區統一劃定)已對煙花爆竹禁限放區范圍,柳葉湖旅游度假區白鶴鎮猴子巷村、同德村二廣高速以東區域調整為限放區,其他區域仍為禁放區。
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大量的污染物,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,產生噪聲污染,且極易引發火災和安全事故。近年來,常德市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,科學調整禁限放區,不搞“一刀切”,對煙花爆竹燃放實現精準管控,取得一定成效。2024年春節期間,全省出現了10天重污染天氣,而作為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的常德市未發生一天重污染天氣。
據悉,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,將面臨100元至500元罰款或拘留處罰;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,將面臨1萬元至5萬元罰款;未經許可生產、經營、運輸煙花爆竹的,將面臨1萬元至5萬元罰款,并沒收非法生產、經營、運輸物品及違法所得。對于限放區,在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